271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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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一個漂亮女生,更不是時髦的女生,但我是一個喜歡漂亮東西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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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官網)

Vanessa Bruno is infamous for her tote bags.  They are a signature piece on the streets of Paris all the cool girls rock them in both canvas and leather. These tote bags went down the runway in earth tones and the staple black and big perfect for the young blogger around town.  Sturdy and perfect for all the fashion week goo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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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很漂亮的東西。不喜歡跟著喜歡什麼而喜歡什麼的女生。這當然有原因,我只是一個沒賺錢的窮學生,所以我只能以我有限的預算來支配我很自認為的美感。所以,每買一個東西我總會想很久,因為那東西一定要跟著我更久更久。一條毛巾要抱到它破到只剩薄薄一塊布,我爸看不過叫我丟了,我才含淚跟它說再見。我阿母跟我出去買東西,她總很了解我地對那個要對我推銷的店員說:”妳讓她自己看,她自己會決定。”我不崇尚名牌,但我喜歡很實用的東西。實用的東西要互補我隨性糊塗的個性,和談戀愛一樣要找互補的男人。尤其不能忍受背著包包出去,卻要小心呵護的感覺。我最喜歡說:是我用包包,不是包包用我。然後我好喜歡大包包,越大越好喔。可以丟很多東西的那一種。好幾年前,我在日本雜誌上看到一個素人揹著一個亮片包。上網查了好久,找出了它是法國的包包。非常兼具著夢幻與實用,嗯…還不失優雅與智慧呢。網路代買不方便也不便宜,我暫時算了。但心裡面還是深深愛著它。雖然,當時身邊的人跟我說,以我這種粗魯的個性,亮片一定會掉光光。但我還是無法捨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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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飛逝,幾年後的前年耶誕節,我飛到了巴黎,這件事情當然沒被我忘記。連好小的小女生也手拿亮片包包,更加深了我一定要買的慾望。(熊熊燃燒著呢)。當然還是因為便宜不少的關係。說到這,在巴黎的街頭上不管老奶奶還是年輕的小女生,滿街都是背著longchamp。我阿母什麼大小款式顏色都有了;不懂品牌的她,可真的是因為它太方便使用才被她青睞。去了巴黎的一星期後,我果然美夢成真又心滿意足的帶了一個回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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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被理智的勸說下,我並沒有買亮片包,買了心裡面耐丟耐撐的牛皮包。

冬季裡的顏色只有怕髒的白色,我就買了很亮的暗粉紅的基皮包。

我還是失算了,sorry!一直到了隔年的夏天我才背了那麼一回,它也是很怕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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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被我凍在衣櫃裡又過了一年的今年過年,背回台灣。就這麼兩回它徹底髒了。因為這樣我還特地去A4的專櫃問了。但急著回英國這件送去洗澡的事情也只能擱在一旁了。

至於,星期天我會拿到哪一個包包,暫且保密了。到了那天我再公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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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這不是專業的介紹文,只是純粹一個平凡女生對包包說的一點點情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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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