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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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阿姆斯特丹的最後一晚,那一天又是巴西又是荷蘭的賽事熱鬧無比。靠近中央車站的鬧區裡沒一處是安靜的。我們跟著笑跟著玩跟著好吵喔。

調皮無罪!

還有一件事情沒完了,我們要去 coffee shop,但不是喝咖啡,只是買一個馬芬蛋糕。什麼? 一塊蛋糕而已,我們卻在外頭徘徊了一下呢!

因為,它是大麻製造的。

一位長的很吉普賽人女店員,神祕地回答我們的問題,她說: you can feel that,it's strong.

但,不嚐嚐枉然來這一遭。於是我們硬著頭皮向做壞事的小孩一樣躡手躡腳地進去了。既然是合法的名產,來這讓味蕾迷幻一下吧!阿母總說,趁年輕多多嘗試,不吃吃看才是傻瓜。

一個6歐的馬芬,我們在玩了一晚後帶回住處,我們一起端看了好一下子,於是,我當了第一人吃了三口,經不起睏意跑去睡了。

巧克力本身味道很濃,也沒吃出有時麼不同。

還是跟以往一樣好睡,有沒有昏昏的?

我分不出是睡意,還是昏眩了!

沒有電視上人家說的那些迷幻感覺。

對我來說,就是一塊很貴的巧克力蛋糕,僅僅如此。

但這三口,肯定是我人生吃過最特殊口味的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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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